豫政 〔2016〕31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激發全社會創新潛能和創業活力,打造發展新引擎,增強發展新動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決策部署,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服務需求為導向,著力搭建新型載體,著力優化公共服務,著力激發主體活力,著力創新體制機制,打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政策環境、制度環境和公共服務體系,在全省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以創新引領發展、以創業帶動就業,匯聚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動能,為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深化改革、營造環境。大力推進結構性改革,增強創新創業制度供給,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降低創新創業門檻,優化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讓千千萬萬創新創業者活躍起來,形成有利于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
——堅持需求導向、優化服務。尊重創新創業規律,著力破解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發展遇到的難點問題,切實解決創業者面臨的資金需求、市場信息、政策扶持、技術支撐、公共服務等瓶頸問題,補齊公共服務短板,提高創新創業效率。
——堅持政策協同、上下聯動。統籌創業、創新、就業等各類政策,強化部門與部門、部門與地方政策聯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放大政策效應,確保創新創業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見實效。
——堅持開放共享、強化支撐。加強創新創業公共服務資源開放共享,強化新型載體服務支撐能力建設,積極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支撐平臺,依托“互聯網+”、大數據等建立協作創新創業模式,形成線上線下、省內省外、政府市場開放合作機制。
——堅持突出重點、發揮優勢。聚焦產業轉型升級和社會民生發展重點領域,明確區域創新創業重點方向,增強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契合度,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新型載體和重點平臺,吸引各類企業、創新創業者集聚,形成創新創業集合效應。
(三)主要目標。通過完善政策、搭建平臺、培育人才、強化服務,創新創業生態環境不斷優化,創新創業活躍程度明顯提升,就業、創業、創新主要指標位次前移,努力使我省成為創新創業先進省份。
到2018年,創新創業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建成一批服務完善、發展成效明顯的眾創空間,匯聚一批以企業家、高端人才、科技人員、大學生、農民工為主體的創新創業實踐者,培育一批以新興業態、商業模式為代表的創新型企業,打造一批特色鮮明、集聚度高、輻射能力強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園區、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基地示范城市,基本形成政策清晰、載體多元、機制創新、服務高效、充滿活力的創新創業發展格局。
到2020年,覆蓋全省的創新創業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多層次、多元化的創新創業載體基本建成,創新創業主體活力得到充分釋放,創新創業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創新創業促進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支撐作用更加顯著,成為全國重要的創新創業新高地。
二、重點任務
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突出抓好載體、主體、平臺、服務、機制五個關鍵環節,實施創新創業五項重大工程,構建創新創業體系。
(一)建設創新創業載體體系。加快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努力將示范區打造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中原創新創業中心。加快建設中國(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打造“互聯網+”創新創業新載體。推動鄭州、洛陽、南陽等創新型城市建設,鼓勵各地爭取開展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基地城市示范。強化制造業、服務業創新創業,建設一批區域產業創新中心,推動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兩區”(商務中心區和特色商業區)圍繞主導產業,積極應用互聯網技術,建設專業、開放、集成的創新創業平臺,提升綜合承載能力,培育一批國內有影響力的制造業、服務業創新策源地。建設一批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星創天地等新型孵化器,創建一批“雙創”示范基地,促進創新創業要素集聚、服務專業、資源開放共享。
(二)壯大創新創業群體隊伍。推動有夢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各類創新創業主體不斷創辦新企業、開發新產品。引導大中型企業建設“大工匠”工作室等創新創業平臺,壯大一批創新型企業家、首席技術專家、“大工匠”和工人創客團隊,鼓勵企業二次創業。制定各類激勵政策,培育一批創客和極客。強化創新創業教育培訓,完善創新人才和產業技能人才二元支撐的人才培養體系。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賦予科技人才更大創新創業空間。深化開放合作,積極引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擁有國際領先成果的高層次領軍人才來豫孵化和創辦企業。大力支持豫籍企業家返鄉創業。
(三)構建創新創業支撐平臺。搶抓互聯網快速發展帶來的新機遇,大力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加快推動各類眾創空間與互聯網融合創新,鼓勵大型網絡平臺開放創新創業資源,全面推進眾創。鼓勵企業通過網絡平臺將部分研發、設計等外包,大力發展交通出行、旅游、醫療等領域的眾包新模式,積極推廣眾包。推動高校和科研院所開放科研和信息資源,鼓勵大中型企業開展生產協作、開放標準,帶動上下游小微企業和創業者發展,立體實施眾扶。支持智能家居、數字創意等創新產品開展實物眾籌,鼓勵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開展股權眾籌,穩健發展眾籌。
(四)發展創新創業服務。大力發展科技信貸、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科技保險等,加快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體系。培育壯大一批創新創業第三方服務企業,引導各類孵化器與服務企業相結合,為創業者提供開辦場所、政策咨詢、財務稅務、法律顧問、金融支持、知識產權等全方位專業服務。支持各類技術轉移機構加快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加快創新創業人才重點集聚區域的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創新創業人才公共服務體系。
(五)促進體制機制創新。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創新完善評價導向機制,加快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激勵更多科技人員投身創新創業。積極探索交通出行、快遞、金融、醫療、教育等領域的準入制度創新,為眾包、眾籌等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營造政策環境。創新監管方式,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利用大數據、信用評價等手段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力度。促進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強化創新創業要素支撐。
(六)實施創新創業重大工程。實施“互聯網+”創新創業工程,充分運用互聯網和開源技術,推進開放式創新。實施載體升級工程,強化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提升承載能力。實施資源開放共享工程,整合科研基礎設施和科技信息資源,建立面向社會開放的長效機制,促進科技數據、科技服務、科技管理等信息資源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實施環境提質優化工程,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優化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實施服務提升工程,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培訓,開展專家咨詢指導服務,常態化舉辦各種創業大賽、創業沙龍等活動。
三、政策措施
(一)推進創新創業便利化。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推進“先照后證”改革,加快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工作。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允許創業者依法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依托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集中公開各類扶持政策及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建立小微企業名錄,增強創業企業信息透明度。(省工商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2.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性收費。制定全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不在目錄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不得收取。對初創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服務性收費,以及依法開展的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專業服務性收費,對初創企業可按不高于物價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暫停征收企業注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取消企業年檢費和個體工商戶驗照費,降低市場主體設立成本。(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配合)
3.建立科學的職業資格體系。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繼續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以及行業部門和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釋放創新創業活力。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制度,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對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非在崗人員,均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配合)
4.鼓勵新模式創新創業。加快發展新模式、新業態創新創業。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通過網上交易平臺實名制認證、穩定經營3個月以上且信譽良好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商務廳、教育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
(二)激發創新創業主體活力。
1.支持科研人員創新創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在創業孵化期3年內返回原單位的,工齡連續計算,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研人員轉化成果創業,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不低于50%,最高可至100%。對科技人員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河南省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團隊創辦企業給予10萬元的創業資助。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該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省科技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地稅局分別負責)
2.支持大中專學生創業。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開業補貼和孵化補貼政策。推動我省高中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綜合服務基地面向全省大中專學生開展實踐培訓、項目孵化、市場信息等創業服務。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全面修訂和完善人才培養方案,建立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積極引入社會創業培訓項目,加強大學生創業教育,鼓勵高校落實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機構、人員、場地、經費等,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指導、服務和資金支持。對大學生初創企業,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可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大學生到各類孵化載體休學創辦小微企業,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學籍2年,并可根據創業績效給予一定學分獎勵。探索將高校畢業生創業情況列為高校生均撥款核定因素。(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3.支持高層次人才來豫創業。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引進工程,對引進的高層次科技人才,符合相關規定的,省財政統籌相關專項資金給予其100萬元科研資助。對省外高層次創新團隊帶技術、成果、項目在我省落地實施的給予支持。實施“國際人才合作項目資助計劃”“海智計劃”,積極引進海外科技人才。對外籍高端人才來豫創業,開辟簽證辦理、永久居留等綠色通道。簡化外籍高端人才來豫開辦企業審批流程,探索將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備案。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等創新創業活動,除政治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權利和義務外,原則上和中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商務廳、科協等有關部門配合)
4.支持其他各類人員創業。支持企業家群體再創業。支持企業家圍繞擴大生產、拉長鏈條、轉型升級,開展二次創業,對新創辦的實體可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支持農民工及其他各類人員返鄉創業。落實稅收減免和普遍免費政策,支持返鄉創辦農民合作社、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擴大抵押物范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民工創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大力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創建工作,構建特色農產品交易平臺,推動新型農村經營主體和特色農產品對接電商平臺,支持農民網上創業。支持發展特色農產品加工、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產業。支持退役軍人、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失業人員等創辦實體。對大中專學生、退役軍人、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的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業管理、衛生、房租、水電等費用,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0000元。開發家庭服務、手工制品、來料加工等適合婦女創業就業特點的項目,激發婦女創新創業積極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商務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科協配合)
(三)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1.加強財政資金支持。鼓勵各地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創業券等支持創新創業。發揮省小型微型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作用,對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申貸獲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的,對其小微企業貸款增量部分按不高于0.5%的比例給予補償獎勵;對設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的省轄市、縣(市、區),按到位資金規??偭坎桓哂?0%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企業利用專利權質押融資發生的貸款利息、評估費、擔保費等相關費用給予一定比例補貼。對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實現融資的企業,按照實際發行金額給予一定比例的發行費補貼。完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將小微企業技術先進、節能環保、創新性產品和服務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鼓勵采用首購、訂購和購買服務等方式,促進創新產品研發和規?;瘧?。(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
2.落實普惠性稅收政策。認真落實國家支持創新創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季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將享受范圍擴大到核定征收企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最高上浮限額減免等政策。對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依照規定實行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對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符合條件的免征增值稅。(省國稅局、地稅局牽頭)
3.建立健全創新創業投資引導機制。圍繞創新創業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構建多層次的創新創業投資引導機制。充分發揮河南省科技創新風險投資基金和河南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作用,以股權投資等形式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及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圍繞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鼓勵社會資本申報國家新興產業創投計劃參股創業投資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有行業背景和專業特長的天使投資人、法人機構及專業投資管理機構發起設立天使投資基金,投資處于種子期、初創期、早中期的創新型企業。(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
4.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個體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最高限額200萬元。對創業項目前景好,但自籌資金不足且不能提供反擔保的,通過誠信度評估后,可采用聯?;驌C構認可的其他反擔保方式,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完善失業保險基金補充創業貸款擔?;鸩僮鬓k法,不斷擴大創業貸款擔?;鹨幠?。在堅持財政籌集創業貸款擔?;鹬髑?、保證失業保險待遇正常支付的前提下,統籌地方每年可按需借用部分失業保險基金補充創業貸款擔?;?。對符合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農村網商、刑釋解教人員以及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使用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一定貼息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財政廳配合)
(四)強化金融服務。
1.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作用。加大對中小企業改制和上市輔導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在中小板、創業板發行上市。推動更多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到新三板市場掛牌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集合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拓寬資金來源。推動與工商登記部門建立股權登記對接機制,支持股權質押融資,引導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規范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發行主體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等企業債券創新品種。(省政府金融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證監局、銀監局配合)
2.創新銀行支持方式。通過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和信貸政策引導,鼓勵各金融機構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創新創業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加大對創業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推動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應用,支持創業企業和農戶融資。搭建銀科對接平臺,推進銀行業機構科技支行建設,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推廣“專利貸”金融產品,開展科技小額貸款試點。推進銀會合作,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村專業技術協會提供小額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等產品。(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牽頭,省政府金融辦、河南銀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科協、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河南省分行配合)
3.積極發展融資新模式。積極開展股權眾籌試點,在條件成熟時逐步擴大股權眾籌試點范圍,合理引導大眾投資者進行股權投資。鼓勵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借貸型眾籌平臺,為投融資雙方提供借貸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服務,降低創新創業成本。創新科技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培育并規范發展專利保險等知識產權保險市場,探索發展大型設備首臺套保險,促進創新創業和金融資源深度融合。積極發揮保險融資增信作用,發展貸款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積極引進保險資金在我省參與或投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省政府金融辦、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分別負責)
(五)大力支持創新創業載體平臺建設。
1.大力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器。支持各省轄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集中各類創新創業資源,打造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建立專業化眾創空間。依托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聚集區等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加快建設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的眾創空間,為創新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開放式綜合服務平臺。以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涉農高校院所、農業企業等為載體,開展“星創天地”建設行動,鼓勵市、縣級政府對“星創天地”建設給予獎勵,打造適應農村創新創業需要的眾創空間。對各類主體利用閑置樓宇構建眾創空間,按其改造費用50%比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補貼。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眾創空間”提供的寬帶網絡、公共軟件服務費用,按照50%比例給予補貼。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以上大學科技園,省財政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補;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補。鼓勵孵化器設立孵化資金,支持利用孵化資金對在孵企業進行投資和資助。對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投入的種子基金按不高于20%的比例給予配套支持。落實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用地政策。積極盤活閑置的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物流設施和家庭住所、租賃房等資源,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辦公場所和居住條件。(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科協配合)
2.整合眾創資源。引導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或個人發起開源項目,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和政府資金支持形成的成果向社會開源。建設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網絡服務平臺,并向創業者開放。出臺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建立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激勵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場館向全社會開放科技資源,為全社會提供科技服務。建立國家級實驗室科研設施、儀器開放共享激勵機制,采用財政后補助、間接投入等方式,合理補償國家級實驗室向社會開放所產生的費用支出。(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科協等有關部門配合)
3.搭建開放式創新平臺。以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河南中心、河南技術產權交易所等科技服務機構為依托,加快建立覆蓋全省、服務企業的技術轉移網絡,積極創建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搭建集聚海外人才的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構建開放式知識產權創新創業基地。積極吸引國內外一流大學、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強研發中心等設立分支機構,建設科技園、實驗室、孵化器。鼓勵企業通過技術特許、委托研究、技術合伙、戰略聯盟等商業模式,建設一批高水平的國際科技合作研究基地,支持大型企業和研究機構建立海外研發中心,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絡。(省科技廳牽頭,省科協等有關部門配合)
(六)強化創新創業服務支撐。
1.發展創業服務業。充分發揮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和社會創業服務機構作用,制定政府購買社會創業服務項目清單,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購買創業服務。各類創業孵化平臺、創業服務機構為創業人員提供創業輔導服務、融資服務的,可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效果給予一定輔導服務和融資服務補貼。加快發展“互聯網+”創新創業網絡服務,支持開源社區、開發者社群等各類互助平臺發展,鼓勵通過網絡平臺、線下社區、公益組織等途徑扶助大眾創業就業。(省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協等有關部門配合)
2.強化創業教育培訓。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提升公民創新創業能力。在產業集聚區、創客空間、孵化基地等推進創新創業培訓;在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等全面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把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學分制管理范圍;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創業培訓的,給予相應的培訓補貼。對具有創業要求和培養愿望的各類勞動者,參加創業培訓可按規定申請創業培訓補貼,其中創業意識培訓補貼每人200元、創業實訓補貼每人300元、創辦(改善)企業培訓補貼每人1000元。組建創業導師志愿團隊,建立創業導師(專家)庫,培訓一批農民創新創業輔導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科協等有關部門配合)
(七)營造創新創業良好環境。
1.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為創業者提供更多機會。禁止通過政府立法形式設定行政許可,杜絕以備案、登記、年檢、監制等形式變相設定行政許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工商總局令第67號)、《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工商總局令第68號)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工商總局令第83號)的有關規定,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進行限制。把創業主體信用與市場準入、享受優惠政策掛鉤。依托河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建設河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監管警示系統,構建對企業進行信息公示、分類警示、聯動監管、聯合激勵與懲戒的信息平臺。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查處、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機制,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周期,加大對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將侵權行為信息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省工商局、發展改革委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2.促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在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省管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轉移轉化活動,單位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其科技成果在境內的使用、處置不再審批或備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處置收入不上繳國庫。對經技術轉移機構促成在我省轉化的項目,財政科技資金按實際成交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技術轉移機構獎勵。(省科技廳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3.強化創新創業支撐保障。完善科研人員薪酬和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科研人員在事業單位與企業間合理流動。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員在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加強創業人員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跨區域創業轉移接續制度。完善高層次人才社會服務機制,落實引進人才社會保障、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保障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4.加大宣傳力度。支持舉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創新創業大賽、創新創業論壇、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等活動,加強政策宣傳,展示創新創業成果,繁榮創新創業文化,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社會氛圍。把創新創業作為科普宣傳的重要內容。發揮各類新聞媒體和網絡社交平臺等的作用,加大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力度,大力弘揚創新創業的進取精神、勤勞品質、堅韌毅力。開展“雙創”人物評選宣傳活動,樹立一批創新創業典型人物,大力培育創業精神和創客文化,將創新創意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創業活動,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蔚然成風。(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新聞出版廣電局、科協分別負責)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公安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商務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政府國資委、省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統計局、知識產權局、省政府法制辦、金融辦、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省科協等單位參加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研究和協調解決本意見落實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二)狠抓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盡快細化落實本意見,省轄市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能分工研究提出具體政策,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點、責任人和保障措施,加強協調聯動,形成推進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要建立信息定期報送制度,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每年對創新創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總結。省政府組織對各地、各部門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政策措施落實不力、目標任務落實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在全省予以通報批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